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3、为确保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计分规则,针对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进行处理。
4、一)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应逐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并结合本企业发展状况,签订、完善法人年度考核责任书,明确责任和权利。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三年滚动规划及经营状况,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为确保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计分规则,针对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进行处理。
一)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应逐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并结合本企业发展状况,签订、完善法人年度考核责任书,明确责任和权利。
EVA是流行的管理工具之一,它作为业绩评价工具,也是一种管理会计手段、财务管理手段,涉及组织内部战略、结构调整、价值控制、持续改进与业绩评价、薪酬体系与管理激励。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三)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盈利企业要进一步挖掘增长潜力,亏损企业要努力扭亏增盈,各企业都要全力以赴为保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对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中央企业要在确定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奋斗目标,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将一并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与国资委签订的业绩责任书。
首先,根据《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调查表》的填报质量、国资委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的实地督察和监事会的监督情况,将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进行扣减,最高可达1分。
考核制度的建立是对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对技术人员进行业绩考核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各种考核制度,且各种考核制度都要基于工作过程。
考核的方法如下:考核员工的软件操作能力:熟悉机械设计的相关软件操作;考核员工的工作态度:对于公司的工作安排的执行力度及工作态度;考核员工的专业制作能力:对产品、模具工装的设计及制作能力;考核员工的团队协作能力:为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与各部门沟通良好,团队之间能紧密配合为佳。
面对这些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的“拦路虎”,我们应该如何破解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难题呢? 首先,设立合适的考核指标。
比如可以安:排直接上级考评直接下属的“重要工作”和“日常工作”部分,同事之间对“工作态度”部分进行互评。另外,还可以让员工对“日常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